全生产过程VOCs系统治理:源头替代与过程管控指南2021-9-7 编辑:采编部 来源:互联网
导读:针对VOCs治理中源头替代不足、过程管控不严等痛点,本文基于生态环境部权威指南,提出从全过程入手系统治理。文章分析了低效治理设施的陷阱与高效技术的选择维度,为企业提供可操作的“一厂一策”改造建议,助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
近年来,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难题。作为臭氧形成的主要前体物之一,VOCs污染治理是“十四五”PM2.5和臭氧协同控制的重要课题。不少企业投入资金升级治理设施,却发现效果不及预期——问题究竟出在哪里?笔者在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实践中发现,VOCs治理的难点不仅在于末端设施是否“高大上”,更在于能否从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系统管控。本文将从源头替代、过程管控、末端治理三个环节,为企业梳理一套全过程的VOCs治理指南。 一、源头替代难在哪?如何真正实现“应代尽代”?源头减排是VOCs治理的根本性途径。但在实际推进中,不少企业存在“不愿替、不敢替、替不起”的困境。根据笔者调研,部分企业原辅材料采购台账不健全,甚至无法提供所用原材料的检测报告,难以明确涉VOCs原辅材料中的准确含量。 核心问题:为什么源头替代推而不动? 主要原因有三:一是缺乏刚性标准要求,部分地区虽出台鼓励政策,但对替代的强制性约束不足;二是成本压力,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往往价格较高,影响企业短期利润;三是技术适配性,部分企业担心替代材料影响产品质量。 政策红利与适配建议: 2021年9月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意见》,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重要政策工具。该意见明确:对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、排放浓度稳定达标的企业,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VOCs末端治理设施;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低于10%的工序,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的,可不要求采取收集措施。这意味着,企业如果真正从源头实现替代,可以直接省去末端治理设施的投入和运维成本。 企业行动清单: 一是立即核查现用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检测报告,建立完善台账;二是对照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指南》中源头替代绩效等级标准,评估自身替代潜力;三是主动对接绿色金融服务,该意见明确将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纳入绿色金融服务体系,I、Ⅱ级企业可享受贷款利率优惠和保险费率差异化定价。 二、过程管控的“隐形漏洞”:无组织排放如何应收尽收?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中有很大一部分为无组织排放源。笔者在实践中发现,部分企业因为管理不到位造成无组织排放和逸散的问题较为普遍——门窗不密闭、液态VOCs物料存储转移过程不密闭、废气收集管道破裂损坏等,此类问题几乎占到发现问题的30%以上。 为什么过程管控如此关键? 无组织排放的特点是“看不见、摸不着”,但累积贡献惊人。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编写的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(第二版)》强调,将各类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采取收集措施进行有效收集并经过末端治理后有组织地排放,是VOCs减排的重要方式。 监管新动态: 2021年7月,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(VOCs)重点行业治理指引》,针对12个重点行业,从物料储存、转移和输送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、敞开液面逸散等环节提出全过程精细化管控要求。企业可对照该指引开展“体检式”排查。 无组织排放管控要点: 密闭是前提:含VOCs物料储存、转移、装卸过程必须密闭,废弃收集管道定期检修 分类收集是关键:依据废弃物污染种类、产污环节VOCs浓度高低,科学合理分类收集 泄漏检测是保障:借鉴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技术,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 三、低效治理设施的陷阱:如何避开“伪治理”的坑?“市场上充斥着低价低效VOCs治理技术,不少企业存在VOCs治理设施和技术‘不会选、不会管’的情况。”这是2025年基层VOCs治理调研中指出的突出问题。时间拨回2021年,这一问题同样严峻。 典型低效技术的代价: 一些企业优先考虑一次性投入成本,选择光催化、光氧化、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技术。以光催化氧化为例,其在降解VOCs过程中受催化材料、粉尘、反应时间、湿度、废气浓度影响很大,且会产生酮、醛、臭氧等中间产物,造成二次污染。活性炭吸附技术虽然前期投资低,但运维成本高,活性炭吸附饱和后处理困难,同样易造成二次污染。 高效治理技术的量化比较: 2021年《中国环境科学》刊发了一项基于熵权和层次分析法的VOCs处理技术综合评价研究,该研究综合考虑环境、经济、管理、技术四个维度,对9种末端治理技术进行量化分析。结果显示:催化燃烧技术在环境和经济方面优势明显,热力焚烧技术在经济方面优势显著,吸附技术在技术方面优势突出。综合评分排序为:催化燃烧 > 热力焚烧 > 光催化 ≈ 吸附浓缩-燃烧 > 等离子体 > 膜分离 > 吸附 > 冷凝 > 生物降解 > 吸收。 不同场景的技术适配建议: 大风量低浓度废气(如家具、印刷行业):优先采用“吸附+燃烧”组合工艺,设备安装周期短、成本可控 高浓度废气(如化工、涂装行业):可选用模块化沸石转轮+RTO系统,去除率稳定在90%以上 有回收价值的废气:吸附+冷凝回收技术值得考虑。某包装印刷企业采用“活性炭吸附+冷凝回收”,综合设计治理效率达93%以上 四、运行管理的“最后一公里”:人与设备如何实现最佳结合?硬件设施升级了,技术力量没跟上,这是当前VOCs治理的普遍痛点。中国环境报2021年8月的调研报道揭示了一个典型案例:某家具制造企业RCO中控显示催化燃烧温度最高仅能达到108.9℃,远低于200℃的设计要求,脱附时碳箱温度一直为42℃左右,达不到100℃的脱附要求,设备运行不正常。 为什么高效设施变成“摆设”? 一方面,企业缺乏专业的治理知识,对工艺类型、处理能力、运行参数、耗材更换等不了解;另一方面,基层监管力量薄弱,难以实现全覆盖的有效监管。 建立持续治理能力的关键措施: 台账管理规范化:如实记录治理设施运行时间、耗材更换、温度参数等关键信息。针对RTO/RCO设施,须满足“可操作、可核查”要求——RTO燃烧温度应高于760℃,自动控制系统应具有自动记录温度变化曲线的功能以备查。 预处理不可忽视: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,对废气的温度、湿度、粉尘含量要求较高——废气温度超过40度,吸附效率就会下降;湿度增大会降低吸附率;粉尘会堵塞活性炭微孔。务必在活性炭箱前配置有效的除尘、降温、除湿预处理设施。 人员能力持续提升:通过一线帮扶、技术培训、信息服务等方式,实现治理技术与企业需求对接、科技人员与基层一线联动。 五、系统性治理:从“单点突破”到“全链闭环”VOCs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,既需要从源头上减少VOCs使用量和排放量,也需要在生产过程中有效控制,还需要末端治理实现达标排放。三者相互联系、互为补充、缺一不可。只有做到源头减量、过程严管、末端无害,环环相扣,形成闭环,系统治理才能达到预期目标。 一企一策的落地路径: 第一步:做好VOCs溯源工作。强化对涉VOCs企业的调研和摸排,准确掌握原辅材料、排污节点、污染治理设施、排放检测等在内的涉VOCs排放源清单。 第二步:对标政策制定方案。参照《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(VOCs)重点行业治理指引》,按照“一行一表”“一企一策”原则,编制深度治理手册。 第三步:分步实施闭环管理。源头按“可替尽替、应代尽代”原则推进,过程做到密闭收集“应收尽收”,末端做到高效治理“应治尽治”。 结语VOCs治理没有“一招灵”的万能方案,也没有“一劳永逸”的捷径。从源头替代的政策红利,到过程管控的精细要求,再到末端治理的技术适配,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企业沉下心来系统谋划。2021年是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VOCs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已纳入考核体系。在这场攻坚战中,谁能率先建立起全过程系统治理能力,谁就能在绿色转型中赢得主动。 本文为【广告】 文章出自:互联网,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,如有侵权,请您告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 下一篇:长三角地区首个航天科普IP发布 推荐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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